|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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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4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337,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001)号
标段编号:A3302250290026058001001
致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001)号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
1、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叁拾叁万柒仟元整(¥173370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玖拾伍万零肆拾元整(¥15950040元,即招标预算价下浮8%)。
2、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标段水利安全生产费不得低于下限值345411元、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下限值20645元。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4 变更估价的原则”、“16 价格调整”、“25 补充约定”等合同条款内容部分修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4、公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5、提供招标人审定招标预算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供参考),详见附件。
6、提供澄清版施工图纸(图纸2025.12.12),详见附件。
7、提供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8、发布本工程澄清版招标文件【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1.1].招标文件】及其PDF版,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提供的澄清版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编制投标文件,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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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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