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葫芦岛银行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购项目(二次)02包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采购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符合要求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葫芦岛银行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购项目(二次)02包
2、招标编号:LNZB-LCZ2025-0017
3、招标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招标范围:葫芦岛银行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购,02包(SSL网关超融合平台)详见“第4章 项目需求”。
6、项目完成时间: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联调测试、验收和系统上线;
7、项目完成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8、资金来源:自筹
9、投标保证金:15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代理项目或产品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独家授权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厂独家授权书复印件);
6、投标人须满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入工作的全部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7、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对以上资格要求必须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必须真实。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8:30起至2025年5月16日16:00止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供下列资格资质文件(线下购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线上购标提供电子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四、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会议时间:2025年6月5日10:30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会议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四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429-212302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王霄、林权、王婧彤
电话:024-23388575转806
电子邮件:lngczb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