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企业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3.5 财务要求: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或
2024 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法律法
规规定的关联关系其他情形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加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2 年 7 月
15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法: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7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
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
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 CA 锁,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
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