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处理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湖南省
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处理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处理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处理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处理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为水处理用次氯酸钠采购,采购金额约65万元/年;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1具体供货规格、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按比选人与参选人签订的合同执行。比选人保留调整采购规格、采购数量的权利。项目周期内,如遇货物需在材料使用方面作较大调整,或者比选货物的技术标准发生较大改变,比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重新比选。
2.3交货方式、地点和时间:本次项目将根据采购方的实际需要进行分批供货、交货,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交货,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方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衡阳地区,采购方指定地点)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2小时内将货物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2.3.1供应商需服从采购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卸货人员的人身安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2.4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5质量保证期:按国家相关规定,质保期内,产品实行“包退、包换”,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2.6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水处理用次氯酸钠采购,内容为货物的采购、供货(含货物价格、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利润、税金、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等所有费用)及售前售后与技术服务(产品合格证、技术资料、检测报告的提供等)。
2.7定点服务数量及服务期限:定点服务数量为1家,定点服务周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比选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项目比选;
3.3生产厂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次氯酸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4生产厂家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如部分省份因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网上截图并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运输,需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证(许可项目包含本项目物资);
3.6必须配备专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或押运人员;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运输,需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配备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或押运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3.7必须配备专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工具;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运输,需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配备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工具相关证明材料;
3.8参选人应为药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参选,需提供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原件(销售授权须包含本产品,销售授权区域须涵盖本项目适用区域;同一品牌的制造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以最先报名的为准)
3.9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0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25年05月16日起至2025年05月20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1: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电话及邮件报名,并发送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到我公司邮箱(..@126.com)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比选文件:(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5)参选人资质要求3.3-3.7相关证明资料、(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告;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并扫描。
4.2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时间者将被拒绝。
4.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5.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6.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审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衡阳市。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微信视频开标,参选文件务必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至代理机构(具体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请各参选人合理安排时间,超过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