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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信阳高级中学北湖校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xi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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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5-60 | |||||||||||||||
2、项目名称:信阳高级中学北湖校区物业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924,605.14元 | |||||||||||||||
最高限价:2924605.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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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本项目共分1个包,采购内容包含保安、保洁 、维修、消防、绿化及宿管等。信阳高级中学北湖校区物业需要各类人员74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水电工2人;消防人员6人;保安13人(含保安队长1人);保洁40人(含保洁主管1名),保洁范围:1-6号教学楼包含卫生间面积23523.73平方米、行政楼面积1930.95平方米、家长接待中心配套附属用房面积1158.46平方米、园区外围保洁以及车库面积18711.42平方米、大礼堂及体育用房面积13052.37平方米、综合楼包含卫生间面积14087.62平方米、男女生宿舍楼面积19849.42平方米;宿管12人(1#男生宿舍组团4栋需要宿管4人,1#女生宿舍组团4栋需要宿管4人,教工宿舍组团3栋需要4人兼顾保洁);绿化保洁及管养面积37000.00平方米。 5.2、服务期:3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的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续签合同的权利。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则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4、其他说明: 4.1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4.1.1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4.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4.1.1.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营业执照); 4.1.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企业自证); 4.1.1.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1.2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25日 至 2025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xinyang.gov.cn) | |||||||||||||||
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X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xinyang.gov.cn)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厅(市博物馆正门对面)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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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请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潜在投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6-6699188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高级中学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纬南三路 | |||||||||||||||
联系人:洪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66826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科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百花中路 | |||||||||||||||
联系人:张老师 | |||||||||||||||
联系方式:0376-636991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洪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66826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