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
监理(第三次)评标结果公示
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监理(第三次)(项目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5】196号),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4日),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标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技术标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最终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 1 | 黑龙江宏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2 |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3 | 清远市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4 |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5 | 河南润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6 |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7 |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8 | 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9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768-2393053
监督部门:潮州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潮州市枫春南路吉园街 1 号
电 话:0768-2352127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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