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检验监测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17-04-01-815657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检验监测项目 | ||
| 标段名称 | 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检验监测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东片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规模包括1、道路工程:共建设9条道路,总长约7259米,其中主干道为3条共2952米,次干道为5条共3935米,支路为1条共372米;2、场地平整工程:包括共9个地块场地平整、道路范围内场地平整,总面积为1434.54亩;3、桥涵工程:共建设涵洞 17道,其中钢筋混凝土箱涵8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9道;4、交通工程: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新建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灯、电警卡口等相关配套交通设施;5、管综工程:管线综合共布设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管道,并预留燃气管位;6、给水工程: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新建道路下面给水管道,消火栓连接管的建设规模为DN150,市政给水管道建设规模为DN200~DN600,长度共为10707米;7、排水工程: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新建道路下面排水管渠和排水明渠,其中雨水管道建设规模为 d600~BxH=3.5x2.5m,长度为10687米,雨水明渠建设规模为B=3600~BxH=4.0x1.5m,长度为980米;污水管道建设规模为 DN400~DN800,长度为5897米;8、海绵工程:建设内容为透水铺装、树池及环保雨水口,其中透水铺装面积为48650m2,绿化面积为12973m2,环保雨水口1179 个;9、照明工程:建设7259 米长道路照明,采用12米/8米、10米/6米和8米/4米双臂路灯,交叉口采用12米和15米泛光灯;10、通信管沟工程:建设12孔通信排管8000米;11、电力管沟工程:吉祥大道敷设24线,创华路敷设12线、规划纵四路敷设12线、宝文三路敷设12线、妙华路北段敷设24线、妙华路南段敷设32线、规划路D西段敷设16线、规划路D东段敷设16线、梦华路敷设12线、幸福大道敷设12线、规划支路A不敷设电缆沟,敷设总长度为9099米;12、绿化工程:新建道路范围内绿化。主要建设内容为行道树、渠化岛及中央分隔带绿化。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管综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工程、照明工程、通信管沟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排洪渠工程等13个专业工程。 |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为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检验监测服务。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验、监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的各类原材料、构件及实体检测等第三方检验、监测工作,具体根据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 ||
| 工期(交货期) |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07.019174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市政工程材料、建筑节能、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3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等规定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项目与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8近二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0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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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1-0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26 10:00:00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26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11-26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从化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广场路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020-8786671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1416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31650494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0-8786671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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