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长沙至赣州铁路江西段站前工程CGJXZQ-3标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GZQZG-2025-1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长沙至赣州铁路江西段站前工程CGJXZQ-3标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包件号:SH-01(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第一名: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8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江西武功建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7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莲花县恒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0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包件号:SH-02(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第一名:江西莲福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92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莲花县恒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1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33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包件号:SH-03(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第一名: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8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江西武功建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7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莲花县恒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0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包件号:SH-04(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第一名:江西莲福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92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莲花县恒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1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33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包件号:SH-01(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江西武功建材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莲花县恒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包件号:SH-02(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江西莲福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莲花县恒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包件号:SH-03(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江西武功建材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莲花县恒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包件号:SH-04(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江西莲福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莲花县恒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包件号:SH-01(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江西武功建材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莲花县恒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件号:SH-02(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江西莲福实业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莲花县恒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件号:SH-03(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江西武功建材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莲花县恒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件号:SH-04(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江西莲福实业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莲花县恒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公示日期:自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0日止。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受理异议部门: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长沙至赣州铁路江西段站前工程CGJXZQ-3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上埠镇
邮 编:337244
电 话:13623115678
电子邮件:crmncywf@163.com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长沙至赣州铁路江西段站前工程
CGJXZQ-3标项目经理部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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