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二期)工程 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 ||
项目名称 | 明光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二期)工程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明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名称:明光市发改委(粮储局、公管局)备案表 编号:2512-341182-04-01-397180 | |
招标人 | 明光嘉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明光嘉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定分离 | 否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明光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二期)工程 | |
招标项目编号 | czmggc202602-002 | |
标段划分 | 1 个标段 | |
招标项目标段 编号 | czmggc202602-002-01 | |
建设地点 | 明光市张八岭镇、苏巷镇。 | |
建设规模 | 项目利用明光女山湖机场、张八岭标准化厂房、张八岭跨镇联村(一期、二期)厂房建设明光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二期)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利用各标准化厂房、建筑物屋顶约6万平方米,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建设总装机容量直流侧容量8.307MWp,交流侧7.395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整修,包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箱等设施采购、安装。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规划调整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部分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总承包商直接施工的工程范围、专业分包范围、暂估材料设备,此不应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不得借此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内容不应导致项目整体投资规模超过批复的(或招标人确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金额。 | |
合同估算价 | 约2950万元 |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内通过供电公司并网验收,运维期5年(项目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日期为准,工期调整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负责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工程设计: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对各建筑物结构进行鉴定检测,确保本次加装光伏设备对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屋面防水等无影响;项目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如有);设备选型;提供驻场设计技术服务等。 (2)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满足工程需要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险、报关报验、装卸货、验货、取样检验、保管、二次搬运以及包含配套配电并网设施等。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屋面整修涉及土建、安装工程、送出工程(本侧及对侧改造、接入系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低压交流开关柜(盘)、直流屏(含蓄电池)、不间断电源(UPS)、升压变压器、设备仓体(预留一面并网开关柜位置)、高压开关柜、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电能计量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和通信设备(含传输通道)、自动电压控制(AVC)和自动发电控制(AGC)(根据电网接入要求)、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防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环境监控装置、电缆和光缆、消防系统、照明和暖通系统、清洗系统、硬化道路、防护围栏、防雷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及系统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标志牌/警示牌、宣传栏设计、屋面整修及防水维修施工等,包括施工用水和生产运营用水的施工、项目并网手续办理、供售电合同及调度协议签订、并网发电及验收、直至全容量投产。 (4)厂房屋顶承载能力复核:根据屋顶承载能力复核结果完成对需加固的屋顶进行加固;加固屋面光伏组件安装完成后需对厂房整体结构进行检测及鉴定,检测及鉴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厂房屋面保证完工后无漏水现象。如需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或抗震鉴定,相关评估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均包含在内。 (5)系统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站内电气一、二次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的分系统调试。 (6)进行电能计量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调度自动化和通讯(含传输通道)系统设备与电网调度之间的联调,满足电网调度对电站监控信息和安全防护的要求。按项目属地供电公司及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电能质量评估及验收工作。 (7)光伏电站整组启动,进行并网前后的调试和测试。 (8)光伏电站试运行期间的运行操作、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现场保洁。 (9)本地视频监控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光伏电站监控后台、视频信号及后台数据(含火灾报警系统数据)接入招标人指定智控中心平台、运维平台的接口适配、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工作;所有与平台相关的接入技术要求详见《明光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二期)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 (10)通过电站并网验收、专项项目实施及验收、竣工验收: 承包人须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并通过以下专项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评估(含测试及评估报告)、并网安全性评价(如需)、防雷风险评估及防雷装置检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如需)、水土保持评估(如需)、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含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评价)以及项目所在地政府或电网部门要求开展的其他所有评估/评价。 承包人须按电力调度机构及规范要求,提供由具备CNAS/CMA资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或中国计量认证)或同等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涉网性能型式试验报告;负责通过电力质监监检、并网性能试验及评价(满足供电部门要求)、消防、防震、档案和安全等工程专项实施及验收。 (11)电站系统性能检测。本项目合同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毕后由招标人开展系统性能检测进行电站性能保证考核试验,性能考核试验应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参加。该考核试验的是为了验证本合同设备和系统是否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当合同设备运行稳定,不存在影响安全、经济运行和环保的问题,达到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后,则考核认为合格。如性能保证考核试验结果达不到本合同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值/或技术性能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由投标人采取措施,进行第二次性能保证考核试验,第二次考核试验开始时间不得迟于第一次考核试验结束后一个月,或在特殊情况下,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考核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含人工材料费、备品备件、消耗品、各种材料机具费等所有检测相关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 (12)人员培训及电站运维。为招标人培训电站运维人员,负责工程接收证书签订日前的电站运维管理工作,竣工验收交付,以及质保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试运行合格后,投标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站组件全面清洗工作,以确保电站整洁美观高效率运行。运营期内,中标人须定期开展光伏板清洗等维护活动,至少每月一次。 (13)提供电站商业运行所需的专用工器具和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 (14)竣工验收交付后,光伏电站运营管理5年。 (15)可研报告优化及办理有关的申请、备案、电力接入方案报批、用电增容(如需)、发电收益划扣等相关手续办理(招标人配合);工程施工及施工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手续办理(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检查测试(含拟建光伏的构建筑物安全鉴定)、屋顶加固及漏水修复(如需),办理竣工手续等。负责组织上述所有评估、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会(含并网验收评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务工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交通费及相关整改费用。 (16)本项目需按行业管理要求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功能。 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1)至(16),总承包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评估、评价、检测、试验及验收工作(含政府及电网部门临时新增的合规性要求),其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编制费、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整改费及办证费等)及其他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均纳入总包范围,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须最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备案文件,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并网运营。 | |
项目类别 | 电力工程 | |
其他 | 1.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及设备选型,负责进行深化设计、效果图设计、图纸优化调整(涵盖光伏电站、送出工程(本侧及对侧改造、接入系统要求)、消防、防雷、结构加固、水暖土建等)。 2.负责设计图纸及设备选型的报批(须经招标人同意),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编制竣工图及竣工文件。 3.本项目施工点较多,部分工程可能需要进行结构加固设计及施工,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如踏勘现场并经测算复核后需要进行结构加固,相关费用应综合考虑到本次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因项目实施需要进行结构加固向招标人索取任何费用。如涉及结构加固施工,中标人在结构加固施工完成后需提供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加固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证明文件。 4.本工程部分施工区域位于女山湖通用机场飞行控制区(或净空保护区)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通用机场的特殊管理要求:进场施工前,承包人须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含人员机具管理、净空控制等)及其他所需文件,报建设单位及机场运营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必须服从机场飞行指令,原则上利用飞行间隙或机场非开放时段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及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须按机场规定办理相关通行证件(费用自理),并接受机场安全知识培训,严禁携带违禁品进入控制区。 5.本项目涉及到的飞行控制区范围内的光伏组件需采用防眩光组件,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同时满足(1)(2)项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者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者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满足): 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联合体和成员方的具体要求:无 。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3 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岗,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6、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 |
多标段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关于多标段投标的其他说明)。 | |
其他要求 | 无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6 年 2 月 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9 日 8 时 50 分。 | |
获取方式 |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3C/u%3E%3Cu%3E%EF%BC%89%3C/u%3E%E6%9F%A5%E9%98%85%E5%B9%B6%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 |
招标公告发布 时间 | 2026 年 2 月 4 日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6年 3 月 9 日 8 时 50 分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年 3 月 9 日 8 时 50 分 |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 |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 8 时50分(投标截止 10 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元宗、刘佳 联系方式:18655140701、15856998845 | |
投标人提出投诉的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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