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51024001L
项目名称: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9789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9789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服务需求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预算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合同一年,最多续签两次,若第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如有异议,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供应商合同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号
联系方式:王冶 0415-2891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李晓旭 0415-388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旭
电 话: 0415-388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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