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马路湾街道办事处住宅小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2-00041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马路湾街道办事处住宅小区保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3960
最高限价(元):393960
采购需求:查看
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清扫,楼道清扫,院内冬季除雪等保洁清扫及垃圾清运等服务,完成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除四害(即:蟑螂、老鼠、蚊、蝇)的消杀工作,完成所属街道、社区安排的跟扫保服务工作相关的其它各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若中标方在考核中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可续签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53260
最高限价(元):253260
采购需求:查看
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清扫,楼道清扫,院内冬季除雪等保洁清扫及垃圾清运等服务,完成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除四害(即:蟑螂、老鼠、蚊、蝇)的消杀工作,完成所属街道、社区安排的跟扫保服务工作相关的其它各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若中标方在考核中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可续签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22100
最高限价(元):422100
采购需求:查看
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清扫,楼道清扫,院内冬季除雪等保洁清扫及垃圾清运等服务,完成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除四害(即:蟑螂、老鼠、蚊、蝇)的消杀工作,完成所属街道、社区安排的跟扫保服务工作相关的其它各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若中标方在考核中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可续签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478380
最高限价(元):478380
采购需求:查看
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清扫,楼道清扫,院内冬季除雪等保洁清扫及垃圾清运等服务,完成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除四害(即:蟑螂、老鼠、蚊、蝇)的消杀工作,完成所属街道、社区安排的跟扫保服务工作相关的其它各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若中标方在考核中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可续签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731640
最高限价(元):731640
采购需求:查看
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清扫,楼道清扫,院内冬季除雪等保洁清扫及垃圾清运等服务,完成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除四害(即:蟑螂、老鼠、蚊、蝇)的消杀工作,完成所属街道、社区安排的跟扫保服务工作相关的其它各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若中标方在考核中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可续签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225120
最高限价(元):225120
采购需求:查看
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清扫,楼道清扫,院内冬季除雪等保洁清扫及垃圾清运等服务,完成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除四害(即:蟑螂、老鼠、蚊、蝇)的消杀工作,完成所属街道、社区安排的跟扫保服务工作相关的其它各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若中标方在考核中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可续签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不面向原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线上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5甲(南市场和平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15140033114。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在9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马路湾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嘉兴街55号
联系方式:024-23215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5
联系方式:024-23601220
邮箱地址:lnthzbb@126.com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宇亮、刘连芳
电 话:024-236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