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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码头轨道延长工程HLMT-GDYCGZ(二次招标)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江苏省 邀请招标 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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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码头轨道延长工程HLMT-GDYCGZ(二次招标)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9号码头轨道延长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投备【2024】3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海力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港海力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张家港海力码头有限公司9号码头(以下简称“海力9号码头”),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厂区内,本次建设内容为:将9号码头现有75t装卸桥轨道延伸至码头下游端部。规模不变仍为7万吨级泊位。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9号码头轨道延长工程,共设1个标段,即HLMT-GDYCGZ(二次招标)标段。招标内容与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现有码头结构拆除、新建水工建筑物、现有码头结构加固,包括合同范围内施工范围,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建安费约818.73万元。

2.3 计划工期:8个月(开工至项目交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码头或泊位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8款规定的原则认定);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为项目总工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5)其他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且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海力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

电话:0512-58958890

联系人:杜业

招标代理: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北二环路 340 号兴港大厦西侧楼2楼及4~5楼

邮编:215600

电话:0512-55392066

邮箱:gt747123118@qq.com

联系人:魏丽勤、顾甜

监督部门: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

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电话:0512-56901891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资格后审、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书。

(2)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3)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4)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时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10时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开标室(地址:张家港市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8~9楼,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特别提醒:

9.1 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9.2 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9.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9.4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以下简称《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由投标人自备。

9.5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6 本项目为邀请招标,未收到投标邀请函的投标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无效。

9.7 由于系统原因,没有邀请招标专用版本,本招标文件出现“招标公告”等措辞应为“投标邀请书”。特此说明!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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