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嘉
兴
南
湖
未
来
广
场
项
目
科
技
中
心
商
业
运
营
区
装
修
(
三
标
段
)
工
程
已
由
嘉
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发
展
改
革
局
以
(
全
省
统
一
赋
码
2018-330000-47-03-010791
-000
)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自
筹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嘉
兴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嘉
兴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中
明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嘉
兴
南
湖
未
来
广
场
项
目
科
技
中心商业运营区装修(三标段)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311991.36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310052.56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205601.47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室
商
业
区
域
、
科
技
馆
首
层
及
常
设
展
厅
等
区
域
进
行
装
修
,
装修面积约
20150
平方米
,建设地点:
嘉兴南湖未来广场(中环南路与南湖大道交叉口的东南侧)
。
2.2
招
标
范
围
:
嘉
兴
南
湖
未
来
广
场
项
目
科
技
中
心
商
业
运
营
区
装
修
(
三
标
段
)
工
程
的
全
部
内
容
(
具
体
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1077.8585 万元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二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修
施
工
任
务
。
注
:
1
、
提
供
施
工
合
同
扫
描
件
(
或
清
晰
可
辨
的
复
印
件
)
、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
指
加
盖
招
标
单
位
或
建
设
单
位
公
章
的
:
验
收
报
告
或
验
收
备
案
表
或
验
收
记
录
或
验
收
证
明
书
或
验
收
完
成
书
)
扫
描
件
(
或
清
晰
可
辨
的
复
印
件
)
,
时
间
以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中
载
明
的
验
收
时
间
为
准
。
若
提
供
的
业
绩
为
联
合
体
业
绩
,
如
施
工
合
同
或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中
无
法
体
现
投
标
单
位
负
责
装
饰
装
修
施
工
任
务
的
,
还
需
提
供
该
业
绩
的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证
明
投
标
人
在
该
业
绩
中
负
责
装
饰
装
修
施
工
任
务
,
否
则
业
绩
不
予
认
可
;
若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中
显
示
施
工
任
务
有
多
家
施
工
单
位
实
施
的
,
还
需
提
供
发
包
人
(
或
主
管
部
门
)
出
具
盖
章
的
证
明
材
料
,
证
明
投
标
单
位
在
该
项
目
中
实
施
的
装
饰
装
修
部
分
工
程
造
价
在
500
万
元
及
以
上
,
否
则
业
绩
不
予
认
可
。
2
、
如
装
饰
装
修
施
工
任
务
含
在
施
工
总
承
包
合
同
或
工
程
总
承
包
(
或
EPC
或
其
他
施
工
工
程
)
合
同
内
的
,
施
工
合
同
或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中
无
法
体
现
装
饰
装
修
部
分
造
价
的
,
还
需
提
供
发
包
人
(
或
主
管
部
门
)
出
具
盖
章
的
证
明
材
料
,
证
明
装
饰
装
修
部
分
工
程
造
价
在
500
万
元
及
以
上
,
否
则
业
绩
不
予
认
可
。
3
、
工
程
规
模
解
释
顺
序
:
验
收
证
明
材
料、合同、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
业绩;
?
3.5
(
1
)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https://***/%3Cp%3E )
或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
http://***/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
本
条
款
无
需
提
供
证
明
或
承
诺
材
料
)
;
(2)上述
3.2
款中涉及的
A
类证书投标时资格审查不做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8
1
、
如
使
用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
建
办
市
〔
2021
〕
40
号
文
件
的
规
定
(
即
提
供
的
电
子
证
书
具
有
本
人
手
写
签
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
。
(三)其他: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行政监督部门: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