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路口信号灯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瓜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FCG【2025】127号
项目名称:瓜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路口信号灯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962000.00元
最高限价:¥1962000.00元
采购需求:瓜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路口信号灯升级改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5)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 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EF%BC%89 ;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EF%BC%89%E7%99%BB%E8%AE%B0%E5%B9%B6%E8%87%AA%E8%A1%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9B%3C/p%3E%3Cp%3E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