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72402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中标(成交)金额:518,660(元)
评审总得分:85.6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C1607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文件服务范围,提供包括“一张网”应用运维、本地自建信息系统及相关场所运维等服务,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包括所有运维人员以及我公司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并按照要求与运维主管部门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信息系统及数据安全等保密管理要求,以及具备2小时内故障定位及解决故障问题的能力,提供全年5*8小时驻场运维服务等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包括热线电话、远程协助等方式,解答用户日常信息系统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具备2小时内故障定位及解决故障问题的能力,提供全年5*8小时驻场运维服务等。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提供本项目服务,包括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一张网”运维服务要求,基于“532”保障模式,实现各级法院分层分工、递进流转和高效协作。依托全国统一的协同工作机制、规范、全流程的管理体系架构,构建适用于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新的一体化、协同化运维管理体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云、李万晶、赵岘(包组编号:00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相关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99号
联系方式:024-43669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本溪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
联系方式:024-4489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猛
电 话:024-448908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