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425]FJJX[CS]2025003
二、项目名称:大田县公安局太华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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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集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92号 (乾龙新村16幢)三层8号 | 4,340,961.04元 | 95.7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大田县公安局太华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工程类(福建集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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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修缮 | 大田县公安局太华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 工程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补充说明为准;项目建设具体内容以大田县公安局太华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设计文件为准。本项目设计若有遗漏或不足、施工图纸与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内容为准。 |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6日历天 | 项 | 黄宗华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闽1352021202304587;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 | 4,340,961.0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开清 |
评审专家: | 王晓鎏 、张玉源 、郑林森 、詹瑞堂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差额累进法计取,100万元以内1%,100-500万元按0.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大田县公安局太华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3.338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报价要求提供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太华村35号
联系方式:1395097727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匠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1-6号3楼
联系方式:13328595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首源
电话:13328595948
福建匠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