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雅安市天全县大渡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度) (项目名称)已由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雅安市大渡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雅发改审批〔2022〕4号;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雅安市林业局关于转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 2025 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雅发改农经〔20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全县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天全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政府投资工程建设 □国有非政府投资工程建设 □其它:)项目,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雅发改审批〔202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天全县。2.2建设内容:人工造乔木林0.7万亩。2.3计划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2.4项目投资额:685万元。2.5服务内容: 结合现地情况,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作业设计(达到施工设计深度)等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评审、审批等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作业设计报告(项目总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各个年度项目任务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工程量清单、概算编制、施工图等设计图册及后续为完成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审查而需要开展的全部工作。2.6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3.1.1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省级及以上林学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无业绩要求。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林业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2本次招标不接受(不接受/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6月1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06月 2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 交 易 平 台 (四 川 省 ) (以 下 简 称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网 址 http://***/%EF%BC%89%EF%BC%8C%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6%8A%A5%E5%90%8D%E5%B9%B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 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报名。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7 月 9 日09时 30 分,地点为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中心B区2楼)。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天全县林业局 地址: 天全县城厢镇青江路30号 邮编: 625500联 系 人: 李老师电话: 0835-7222248 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邮编:610200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话: 028-83119888 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2025年06月16日注:(1)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