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441901-2025-04795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派遣人员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派遣人员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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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通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200号万科中心2栋309室、310室 | 1,111,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派遣人员项目):
服务类(东莞市通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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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派遣人员项目 | 东莞市。 | 中标人须组建一支人员数量为为10人的专项服务团队,驻点在采购人制定办公场所,从事辅助性工作,辅助采购人从事本部门喜爱来逛逛职责工作,专项服务团队人员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2名、助理级以上职称或本科学士以上学历人员8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事项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需求,对服务团队人员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服从。 | 12个月 | 1、采购人支付第二期合同款项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汇报一次合同履行情况,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工作质量、履约情况、工作配合度等服务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时,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未届满,供应商应按未服务天数在期限内向采购人退还已预付的合同款项。 2、采购人不定期对供应商提供的专项服务团队人员进行考核,在采购人进行的考核评估中(含试用期内),如供应商专项服务团队人员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协议要求或出现考核不及格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换团队人员。 3、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项目结束后,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汇报合同整体履行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团队人员的工作质量、合同款的使用情况等,采购人需对供应商项目服务期内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供应商负责专项服务团队人员业务管理、教育、培训,并配合采购人对专项服务团队人员进行日常管理、配合采购人进行考核等。 5、供应商应对派出的专项服务团队人员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估,以促进专项服务团队人员能力的不断提升,确保专项服务团队人员服务情况符合采购人考核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莹(采购人代表)、莫松茂、叶智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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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派遣人员项目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派遣人员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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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通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111,000.00元 | 1,111,000.00元 | 1 | 1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其中第1至14层
联系方式:23391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方式:28330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惠芬
电话:28330672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