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对镇江精神卫生中心老年精神科(三区)加装卫生间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Z20250064号2、项目名称:
镇江精神卫生中心老年精神科(三区)加装卫生间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最高限价: 369975.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5、采购需求:镇江精神卫生中心
老年精神科(三区)加装卫生间工程
6、项目工期:60日历天
7、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动态监管核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建筑业。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7.1投标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合格的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2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在建工程的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文相关规定执行,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的诚信承诺函);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三、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磋商文件领取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在“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www.zjmhc.net/)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2、发售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401室)。
4、发售方式:
投标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接受邮箱(3614188402@qq.com)等其他方式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完成获取。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应载明接收磋商文件的电子邮箱等信息。投标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潜在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
五、磋商文件递交(1)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
7月
21日
14时
30分,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地点: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联系方式采购人: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方式:15358595903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团山路199号
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401室
联系人:顾工、袁工
联系方式:13852915380、13912801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