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味食品有限公司窖池面层改造工程(第二次)
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辽宁开味食品有限公司窖池面层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下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部分:答疑
提问一: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业绩要求:注:提供对应业绩原材料(环氧树脂、玻纤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有检测资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不得检出GB5009.271—2016标准附录A中18种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
提供对应业绩成品(有布环氧树脂涂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有检测资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不得检出GB5009.271—2016标准附录A中18种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以及无双酚A,零迁移。重金属迁移量检测,符合GB 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要求。请问是否每份业绩都要提供其对应检测报告?还是提供其中一个业绩的检测报告即可?
回复一:每份业绩均提供对应原材料(环氧树脂、玻纤布)及成品(有布环氧树脂涂层)的检测报告。
第二部分:补遗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业绩要求→2.2业绩规模要求调整为:工程类别: 防腐工程 工程造价:单个业绩270万元及以上。
本答疑、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辽宁开味食品有限公司窖池面层改造工程(第二次)-答疑补遗(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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