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相关投标人: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的委托,对大连市分行存单、存折等重要空白凭证印刷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大连市分行存单、存折等重要空白凭证印刷定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GLX25-241)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大连市分行存单、存折等重要空白凭证印刷定点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有效期为五年。
中标人数量:1
资金来源:国有自筹。
最高限价:
品目 | 采购内容 | 类别 | 预计5年需求数量 | 单位 | 上限控制价(不含税) |
1 | 存单 | 重要空白凭证 | 3000000 | 份 | 0.29 |
2 | 定期一本通存折 | 重要空白凭证 | 150000 | 本 | 1.27 |
3 | 活期一本通存折 | 重要空白凭证 | 100000 | 本 | 1.27 |
4 | 单位定期开户证实书 | 重要空白凭证 | 5000 | 份 | 0.33 |
5 | 结算业务申请书 | 重要空白凭证 | 100000 | 份 | 0.40 |
6 | 存款证明书 | 重要空白凭证 | 10000 | 份 | 0.31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甲级)。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地点:jc.abchina.com.cn(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
3.领取方式:登录电子招采中心,线上下载。
相关操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请查看农银e采平台门户“帮助中心”
联系人:姜颖男电话:0411-39700103邮件:1004040231@qq.com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电汇或网银(公对公,不接收个人付款)。
开户名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行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
账号:34263001040002404
行号:103222006805
4.提示:
(1)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五、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9时00分,本项目将通过电子招采中心进行查看投标人、标书解密、标书导入、唱标等环节。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中心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3)解密地点: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线上解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
七、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手册进行下载电子招采中心工具包、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加密上传、参与开标等操作。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招采中心将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601室
邮编:116023
联系人:姜颖男
电话:0411-39700103
电子函件:10040402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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