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天津市商务2025-2026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JYZB2025-ZF002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商务2025-2026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8号立达公寓F座7单元四楼704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YZB2025-ZF0029 项目名称:天津市商务2025-2026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49.75万元 最高限价:349.7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办法。(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1〕12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2个月内针对本项目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注:A、B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1.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到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8号立达公寓F座7单元四楼7041室 方式:(1)现场获取; (2)现场获取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300元(现金),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与投标。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8号立达公寓F座7单元四楼704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联系方式:63085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聚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8号立达公寓F座7单元四楼7041室 联系方式:022-23852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彤/解庆芬 电 话:022-2385219815692232568 天津市聚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