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修复管控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库区雨污分流建设面积64214.5㎡,分区黏土坝填筑36373.6m3,库底防渗层修复62918.9㎡,垃圾场内挖填倒运及整形挖填方量476000m3,导气井建设32座,地下水监测井5座,改造截洪沟1188.7m,现状渗滤液调节池维修,50t/d渗滤液处理设备购置,场内道路硬化1200m,现状垃圾坝外边坡护坡6000㎡等。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根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修复管控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506227514@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正阳街道正阳办西交界街和广场路交界处数码大厦小区1-2-2-906
邮编:021000(请注明“根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修复管控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预公示期
2026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5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根河市双拥街3号
联系人:刘莉
电 话:1394840977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正阳街道正阳办西交界街和广场路交界处数码大厦小区1-2-2-906
联系人:王玉丽
电 话:13634744425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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