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236
二、项目名称: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为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4层14号 | 950,000.00元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百分比):50%
| 99.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为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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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150000 | 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 合同开始履约之日起一年或合同限定总金额使用完毕,本项目自动终止。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国淑、栗正强、钟利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以成交金额(注: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准)作为计费基数,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80%执行。原则上代理服务费用不足5400元的,按54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3065602012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5210200010880[2025]00443。2、预算金额:95万元。本项目按照百分比报价,费用据实结算。3、监督单位: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280-4。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南段199号
联系方式:028-83993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1栋C座3层
联系方式:028-89396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9396633
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