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拉沱镇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虾拉沱镇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二章3.4.1投标保证金”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00元)”与招标系统中填写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一致,现将“第二章3.4.1投标保证金”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00元)”修改为“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40000.00元)”以系统中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40000.00元)为准。
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炉霍县虾拉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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