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RC-ZBDL-2025-013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特困人员个人清洁和康复理疗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须包含:康复医学科);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5%92%8C%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8C%E4%B8%8D%E5%BE%97%E4%B8%BA%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www.ccgp.gov.cn%EF%BC%89%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2%80%9C%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2%80%9D%E4%B8%AD%E8%A2%AB%E8%B4%A2%E6%94%BF%E9%83%A8%E9%97%A8%E7%A6%81%E6%AD%A2%E5%8F%82%E5%8A%A0%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3%80%82%E6%B3%A8%EF%BC%9A%E4%BF%A1%E7%94%A8%E6%9F%A5%E8%AF%A2%E4%BB%A5%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8E%B0%E5%9C%BA%E6%9F%A5%E8%AF%A2%E4%B8%BA%E5%87%86%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5%8F%AF%E4%B8%8D%E6%8F%90%E4%BE%9B%EF%BC%9B%3C/p%3E
(8)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现更正为: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5%92%8C%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8C%E4%B8%8D%E5%BE%97%E4%B8%BA%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www.ccgp.gov.cn%EF%BC%89%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2%80%9C%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2%80%9D%E4%B8%AD%E8%A2%AB%E8%B4%A2%E6%94%BF%E9%83%A8%E9%97%A8%E7%A6%81%E6%AD%A2%E5%8F%82%E5%8A%A0%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3%80%82%E6%B3%A8%EF%BC%9A%E4%BF%A1%E7%94%A8%E6%9F%A5%E8%AF%A2%E4%BB%A5%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8E%B0%E5%9C%BA%E6%9F%A5%E8%AF%A2%E4%B8%BA%E5%87%86%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5%8F%AF%E4%B8%8D%E6%8F%90%E4%BE%9B%EF%BC%9B%3C/p%3E
(7)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区政府东三楼
联系方式:029-85291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029-85393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杨艳艳、王琛
电话:18161933378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