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5-11-ZB-1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阎良区粮食绿色高效提单产)采购项目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11-19,更正为:2025-11-2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6 09:30:00,更正为:2025-11-2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1-26 09:30:00,更正为:2025-11-28 09:30:00。
采购文件中“方案评审”发生变更,具体内容以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阎良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文化西路1号
联系方式:029-86207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108号紫竹大厦A座2103室
联系方式:029-88810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伏工、刘工
电话:029-88810380
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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