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60045FW00030004)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预防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预防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服务内容: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预防服务供应商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入围十五家供应商,报名或递交文件不足五家供应商则本项目流标。经评审后有效的供应商超过五家全部入围,不足五家的则项目流标。
3、供货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即第一年服务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4、供货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5、预算金额:2000000.00元(以实际发生结算)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投标单位需要提供承诺书。
3、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满足采购人要求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9、供应商拟派团队
①、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辖的安责险,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应组建符合以下要求的服务团队,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
a) 符合合同约定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要求,建立健全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三级组织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业务流程,加强人员管理,提升业务能力。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应由 1名项目负责人、2 名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b)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工程建设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年限不低于 10 年,负责审核并签发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安全风险识别及隐患排查评估报告,动态考核项目负责人事故预防服务管理能力,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履行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职责。
c) 项目负责人是实施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团队的具体负责人员,应具有项目负责人 B 证且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年限不低于 6年,负责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和安全管理情况调配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组织编写并牵头落实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参加保险机构召开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交底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与保险机构、投保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指导实施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服务,签发安全隐患整改提示单,组织编制安全风险识别及隐患排查评估报告。
d) 专业技术人员是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具体实施人员,应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高处作业等行业规范标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 B 证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证(综合类) 且从业年限不低于 3 年。负责参与编写并落实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参加保险机构组织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交底会,开展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服务并制作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提示单,参与编制安全风险识别及隐患排查评估报告,收集、汇总各阶段台账资料。
②、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和交通运输厅管辖的安责险,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应组建符合以下要求的服务团队,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
a) 符合合同约定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要求,建立健全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三级组织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业务流程,加强人员管理,提升业务能力。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应由 1名项目负责人、1 名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b)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符合相关专业类别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年限不低于 10 年,负责审核并签发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安全风险识别及隐患排查评估报告,动态考核项目负责人事故预防服务管理能力,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履行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职责。
c)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符合相关专业类别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年限不低于5 年,负责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安全管理情况调配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组织编写并牵头落实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参加保险机构召开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交底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与保险机构、投保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指导实施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服务,签发安全隐患整改提示单,组织编制安全风险识别及隐患排查评估报告。
d) 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练掌握高危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从事完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负责参与编写并落实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参加保险机构组织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交底会,开展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服务并制作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提示单,参与编制安全风险识别及隐患排查评估报告,收集、汇总各阶段台账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1月13日9时至2026年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方式: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考虑完成在线注册、审核所需时间,确保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操作指引”选项中获取投标人操作手册或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平台收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前半个小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将word版本文件与加盖公章签字后的扫描文件pdf版本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加密发送。邮件中还需要包含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邮件备注名称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未按照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密码发送至邮箱。工作人员将根据所递交的密码解锁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将密码发送至邮箱,则视为未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无效处理。投标人需登录腾讯会议,进行开标唱标活动,如果未按照要求登录腾讯会议的,视为同意会议内容并无相关异议。开标唱标活动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送至招标人处。(会议号969574377,如有变动会以公告或电话形式通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办公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www.cebpubservice.com/)。
八、异议投诉方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40号
联 系 人:吴林峰
电 话:18045663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办公楼
联系方式:0451-8188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0451-81888888转3092
邮箱:yw3@zzgj.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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