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旬阳市2024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棕溪镇矾石村九组赵家堡至下沟老学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4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C2025113002
项目名称:旬阳市2024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棕溪镇矾石村九组赵家堡至下沟老学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3,92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4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棕溪镇矾石村九组赵家堡至下沟老学校)):
合同包预算金额:1,713,92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13,925.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公路工程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3,92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4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棕溪镇矾石村九组赵家堡至下沟老学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4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棕溪镇矾石村九组赵家堡至下沟老学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企业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财政局棕溪财政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棕溪镇
联系方式:13772222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
联系方式:15029705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倩 王海荣 魏雪妮
电话:15029705051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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