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 金额(元) |
1 | 平公资建2025275号-1 | 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 6961370.00 | 6961370.00 | 是 | 6961370.00 |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菌种培育、袋料成分研究实验室设备(一套),香菇多糖提取实验室468平方米及设备(一套),冷库1749平方米,烘干车间864.87平方米,养菌房(单个576平方米,共6个一共3456平方米),园区道路硬化2191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
5.4、建设地点:鲁山县瓦屋镇;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期:6个月;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且项目总工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 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 库〔2019〕38 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 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 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 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 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 )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3Cp%3E
办理 CA 证书:http://***/tzgg/10814.jhtml%E3%80%82%3C/p%3E%3Cp%3E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