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72025000011
二、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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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安水资源管理(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C座1821号 | 2,296,699.00元 | 97.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禹安水资源管理(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2020100 | C12020100 水库管理服务 | 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 | 成都东部新区21座小型水库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度合同)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海英、高华书、刘李、王达原、王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支出+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下浮20%,按下列收费标准进行收取,对于按下列标准计算后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统一按下限5000元/个项目(包)收取: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办理采购代理服务费时,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 收款单位: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4061370000149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6.08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28-86360129
2、备案号:5101872521020000521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东部新区水务监管事务中心
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文苑街1号
联系方式:028-27751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
联系方式:028-83165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华
电话:028-83165936
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