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5-102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气象业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7月2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3日 - 2025年08月04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08月04日23时55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2)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变更为 |
【注:(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10%的扣除。(2)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5、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1日09时19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以此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灵宝市气象局 |
地址:灵宝市函谷路北段 |
联系人:张大飞 |
联系方式:1378100850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72幢10层10号 |
联系人:任兆辉 |
联系方式:151398325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任兆辉 |
联系方式:151398325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