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ZJDY-HSZB-2025-120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黄石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黄石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5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石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中药配方颗粒
供应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黄石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
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拟投标的内容),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信用“严重”、“特别严重”级别的失信名单里。
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08时00分到2025年12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内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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