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编号:2025024
各投标单位: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三期工程)第二批实施改造项目监理于2025年9月28日9时00分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共有58家投标人参与投标。经评标专家委员会后,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东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依法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
在公示期间,我单位收到投标人对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异议书,并于10月11日暂停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并依法展开调查。
我单位根据异议人提供的材料,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回复材料、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异议处理决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陈超龙确在化州市化州市罗州老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担任总监理,且没有完成总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手续,而在向我司组织的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三期工程)第二批实施改造项目监理进行投标时,并未取得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如实填写《关于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多个项目意见的函》,存在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多个项目的事实。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附录5人员要求中注4、“拟委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存在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已取得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项目不超过三项。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资料(关于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多个项目意见的函)(详见投标格式)”的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人员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2.2条款“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现确定选取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下浮率为29.93%,中标价为:776866.09元。
特此公告。
茂名市茂南鼎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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