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新华路打铜街广场旁快闪车(约10m²)招租 | ||
| 项目编号 | 202511002495 | 租赁底价 | 1.1万元/月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1-2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12-03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一、招租方承诺
二、标的简况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新华路打铜街广场旁快闪车(约10m²)招租 | ||||
| 坐落 | 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新华路打铜街广场旁 | 楼盘名称 | - | ||
| 租赁底价 | 1.1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1年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免租期 | 无 | ||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递增 | 招租用途 | 仅限特色轻饮、文创衍生品零售。禁止销售土特产、伪名牌、特价甩卖、旅游票务;禁止低端劣质及不符合街景商业整体形象标准的品牌入驻;禁止经营使用液化气罐、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行业。 | ||
| 产权证号 | - | ||||
| 楼层 | 1层 | 结构 |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招租面积(㎡) | 10 |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负责在合同签订且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已全额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之日起10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庆同诚[2025]咨字第 0199号 |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5-11-05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同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费用标准为1000元/月; 2、承租人在承租后不得将承租店铺转租、转经营和改变经营业态; 3、所有商户的商铺装修方案效果图及施工图须将方案报招租方审核并经相关行业部门的审核通过,有行业要求的还须取得相关行业部门的许可手续; 4、快闪车实行一店一品牌,禁止两个及以上快闪车经营同一品牌; 5、禁止销售土特产、伪名牌、特价甩卖、旅游票务;禁止低端劣质及不符合街景商业整体形象标准的品牌入驻;禁止使用液化气罐、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充分知晓承租资产的现状及可能面临的风险等相关情况。租赁房屋如遇政府因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而被征收,或因市、区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的重新定位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次招租标的无气、无空调、无上下水提供;用电负荷最大5kw(用电负荷3-5kw),设备用电需自行增容。 8、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须按照资产现状返还资产,即附着于建筑上不可移动的硬件装修及新增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归招租方所有。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傅建敏 | 联系电话 | 18696602542 | ||
三、招租方简况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长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长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30 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渝中分中心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尹老师 | 联系电话 | 133102609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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