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2025年全市听力计及计量标准器等器具强制检定项目
标的名称:2025年全市听力计及计量标准器等器具强制检定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5年全市听力计及计量标准器等器具强制检定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1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先后于2025年03月20日、2025年04月10日两次委托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招标编号分别为:SXQS-202503-GK028、SXQS-202504-GK040),招标公告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但两次招标均仅有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一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
专家认为原招标文件对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限制性条款,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未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供应商参与,亦未设置指向性条款,且采购公告发布期间未收到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一条规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根据上述规定,当地不具备强制检定能力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经采购人市场调研,目前绍兴市不具备全市听力计及计量标准器的检定能力,需委托上一级即省市场监管局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周期检定。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是全省唯一一家由省市场监管局指定的具备资质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鉴于以上情况,2025年全市听力计及计量标准器等器具强制检定项目建议变更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进行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00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联 系 人:周明耀
联系电话:0575-88132783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21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婷婷
监管部门电话:0575-85209697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意见及建议(听力).pdf(1.1 M)
论证报告(听力).pdf(531.6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