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简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165
项目名称:简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2: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3: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
采购包3: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
采购包4: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8525210200003525[2025]00211;
2、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监督地址:简阳市人民路90号;
3、包1采购品目:C22040000 餐饮服务;
包2采购品目:C22040000 餐饮服务;
包3采购品目:C22040000 餐饮服务;
包4采购品目:C22040000 餐饮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按确定的基础单价和一个月的实际供货总量及中标折扣率结算货款,同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日常配送服务进行考核,采购人将考核分值换算为百分数,将此百分数作为计算系数计算出当月食材费用。
结算金额=各类别食材结算基础单价*各类别食材供应数量*中标综合折扣率*月考评得分/100。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8、包1采购预算(元):2,850,000;最高限价(元):2,850,000。
包2采购预算(元):1,140,000;最高限价(元):1,140,000。
包3采购预算(元):2,470,000;最高限价(元):2,470,000。
包4采购预算(元):1,520,000;最高限价(元):1,520,000。
9、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东城新区行政办公楼
联系方式:028-27028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二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F1座1805号
联系方式:028-60107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60107235
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