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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小镇生产车间及配套工程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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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小镇生产车间及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玻璃小镇生产车间及配套项目 已由 新沂市行政审批局 以 新行审批备【2020】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玻璃小镇生产车间及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沂市棋盘镇经一路以东,纬三路以南。

2.1.2 建设规模:5#厂房、6#厂房、水泵房及附属配套,总拟建筑面积约为25584.78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约4997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45日历天(计划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

2.1.5 其他: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 1 标段。

2.2 招标范围:玻璃小镇生产车间及配套工程,拟建总建筑面积为25584.78平方米,其中1#厂房为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7050.24平方米;5#厂房建筑面积约11892.98平方米;6#厂房建筑面积约6641.56平方米,其余为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建设项目前期报建、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

3.6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8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60290188000207585-0001052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 2025年5月16日 09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5.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 09 时 30 分。

6.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 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

分值构成

初步设计文件:18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 72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 分

工程业绩:2 分

2.1

评审方式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2.2

评审顺序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及初步设计文件评审。

第二阶段: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3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1、第一阶段评审:

1.1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资格评审标准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1.2 初步设计文件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评审打分,并计算出得分。

(2)评标委员会按照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初步设计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 7名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得分相同且影响判定第 7 名的,可由评标委员会对影响判定第7名的得分相同的投标人进行投票确定排名,并据此确定前 7 名投标人排序。如有效投标人少于7名,则所有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初步设计文件评审不合格以及得分汇总排在第8名及以后的投标人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经推荐的前7名投标人,不因后续评标影响而递增。因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有效投标人少于3名时,重新招标。

(3)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标准:10.8分。

(4)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评审:

2.1 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1)评标委员会按第一阶段推荐的投标单位名单对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进行评审,并计算得分。

(2)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 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少于 3 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2.4.1

初步设计文件

(18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总平面设计

(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建筑设计

(3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中工艺系统流程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结构设计

(3 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

(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经济分析

(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设计深度 (1 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评优,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评良,可得该项分值的 70%-90%;

(3)以上某项内容评中,可得该项分值的 55%-70%;

(4)以上某项内容评差,可得该项分值的 40%-55%;

(5)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6)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标专家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初步设计文件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3、初步设计文件采用 U 盘单独密封(密封和标记执行“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开标现场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递交授权人(递交授权人可以不是项目授权人)递交至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4楼)第六开标室, 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

2.4.2

工程总承包报价

(72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3%、4%、5%、6%中随机抽取一个)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4.3

项目管理 组织方案

(8分)

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4.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投标人自2022年3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大于3900万元的工业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项目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响应查询网页截图和查询链接网址(网页截图和查询链接网址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面积为准。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有一项得1分,满分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计取。

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1分)

投标人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3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大于3900万元的工业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项目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响应查询网页截图和查询链接网址(网页截图和查询链接网址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面积为准。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有1项得1分,满分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计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若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本项不得分。

本次招标评分办法采用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马陵山西路168号地址: 新沂市花厅路华丰商城10-6

联系人:胡传营联 系 人:徐宁

电话:15205227266电话:0516-88995208

2025 年4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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