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安平分院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安平分院建设项目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投资[2025]1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安平县教育局 ,招标人为 安平县教育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卓创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安平分院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2039.93 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7917.89㎡(约176.88亩),总建筑面积85520.97㎡。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实训楼、宿舍楼、食堂、附属用房和配套工程以及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容纳教师约250人,学生约2300人。 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孙犁路西侧。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临建房设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进行项目前后期施工手续的报批工作、参加竣工验收及必要的其他设计服务。施工: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EPC总承包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实训楼、宿舍楼、食堂、附属用房和配套工程以及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7892.65 万元。 2.3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自合同生效后3个月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根据工程推进情况至工程竣工验收全程提供技术服务。施工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1个月。 2.4 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企业业绩: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业绩: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企业业绩: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投资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6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7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其他 ?3.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至少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4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 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所占份额)。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24%(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所占份额)。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0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1 月 09 日 23 时 59 分,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获取。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邮寄或直接送达 联系部门:河北卓创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98号;联系方式:牛翠贤、崔凯歌、王云姣、刘天;电话:0311-87909566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7860057 电子邮箱:apxjgk@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1.投标人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在线上使用河北 CA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 2.特殊说明: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和分散评标。 ①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并承担投标相关的一切风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平县教育局 ; 通讯地址:衡水市安平县东马北路69号; 联系人:马丽梅; 联系电话:0318-7860026;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创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98号; 项目负责人:牛翠贤 崔凯歌 王云姣 刘天; 联系电话:0311-87909566; 联系人:牛翠贤 崔凯歌 王云姣 刘天; 联系电话:0311-87909566; 电子邮箱:chuaochuangweiye@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