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1/17-QT-102)
一、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华电金沙江上游西藏侧风电项目测风及风资源评估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金沙江流域西藏侧昌都市江达县、贡觉县、芒康县(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2 项目规模:拟在华电金沙江上游西藏侧拟建设风电场址内新建15座测风塔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招标人确定项目选址后,15天内完成测风方案的编制和审查;测风方案通过审查后,45天内完成测风塔(新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具备使用条件;测风塔投入使用后,每个月5号前,提供上月(当月第一天至当月最后一天)观测数据,大风季节每周上报一次观测数据;每3个月提供一次测风观测数据汇总报告;测风塔投入使用14个月以内,提供通过审查的风资源评估报告;测风塔原则上保留不超过3年,具体拆除时间按照招标人指令执行。自2025年-2027年期间最后一个项目测风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风功率预测系统-测风及风资源评估技术服务框架采购(CHDTDZ111/17-QT-10201):包括但不限于:
①开展拟选风电场址选址工作(含限制性敏感性因素排查工作),编制选址报告;
②负责15座测风点测风方案编制和组织复核;
③负责测风塔塔架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拆除(测风塔原则上保留不超过3年,具体拆除时间依照招标人指令执行)负责测风塔临时用地办理及用地恢复等工作;
④负责测风设备维护、2年观测期的数据采集、分析等工作,编制风资源评估报告并组织审查。
备注:
①本次为框架招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次招标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个,中标人取得本项目框架采购入围供应商资格本次为框架招标。
②框架招标的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项目落地后为准,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本项目框架招标采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数量及容量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格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③框架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框架协议服务期内,由发包人根据具体项目的工作进展,采用询比方式,从框架协议入围单位中,选定具体实施单位。单个测风塔合同金额不得超过本次框采结果中单个测风塔报价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功率预测系统-测风及风资源评估技术服务框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五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3项风电场测风服务或风力发电项目可研设计业绩。(单项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需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10.财务要求:不接受2021至2023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23 10:40到2025-04-29 10: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14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5-05-14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孙凤伟 | 028-83166800 |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孙凤伟 | 028-83166800 |
十、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华电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夏邛镇桃园路48号(华电营地)
联 系 人:李瑶
电 话:13540537396
电子邮件:916511673@qq.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杨海
电 话:010-83565840
电子邮件:yanghai@chdt.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10.4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