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阳县中心医院检验科与第三方实验室合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21-00722
项目名称:辽阳县中心医院检验科与第三方实验室合作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1550.4
采购需求:查看
(1) 提供特殊检查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耗材、知情同意书、专用申请单等。
(2) 需按照公开的诊断项目本的报告时间内为采购人出具报告。
(3)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标本用于他用。
(4) 有为用户保密的义务,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委托诊断的项目、诊断的内容、诊断的结果。
(5) 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用户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能够按照国家、按用户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验后样本。
(6) 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对诊断结果进行修正及更改。
(7) 具有快速的客户服务反应机制,如有针对投标人或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的投诉或需处理的情况,投标人应派代表在半日内到达医院及时沟通处理;若主要针对采购人的投诉或需处理的情况,投标人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及时沟通处理。
※(8) 病理科建设投入,其中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冰冻切片机、数字切片扫描与应用系统(含电脑)、大体拍照设备、显微镜摄像头(含接口)、电脑、打印机;软件包括:病理报告系统、数字病理远程会诊系统。
(9)提供病理科室试剂与耗材的供应。
※(10)能够与医疗机构进行LIS系统对接并承担对接开发费用,且向医疗机构提供单独的终端账号进行报告传输及打印,配备完善的信息系统,可实现检验项目的多终端查询,包括网页端、手机端等。特殊情况下向医疗机构提供纸质版报告并送达。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行期为一年,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且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采购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付款方式及条件不变,最多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80000
最高限价(元):2185.53
采购需求:查看
※1、第三方配备专门的物流团队,负责派专职人员每周6-7次(每周最多一天不收取标本,只限周末)进行样本接收、冷链转运,样品运输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规定要求且节假日可正常收取标本。
※2、第三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被检测标本的检测结果真实,按照医学检验质量控制要求保障数据准确。即保证按国家检验技术规范进行标本检测,并对样本的检验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因第三方检测结果错误导致的一切争议,由第三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4、第三方工作人员对于医疗机构所提供标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受检者信息登记内容只作为第三方该项检测信息留存工具,不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不以任何形式向外出借、出售、透漏相关信息。
※5、对常规项目和加急项目分别给出明确的报告时间承诺,并设置紧急检测通道。
※6、将已检测标本按照行业规范自发放报告之日起保存7天以上;在保存期满后,第三方应将检测标本予以销毁,如第三方未将检测标本予以销毁,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应由第三方自行承担。
※7、报告除结果外,应包含临床意义解读、方法学局限性等。
8、提供面向临床医生或患者的报告解读电话或者在线咨询,甚至多学科会诊。
9、为患者建立长期的、可查询的检测记录档案。
※10、严格按照第三方检测目录承诺的回报时间回报结果(电子报告须具备检验报告单电子签名的合法认证)。
※11、第三方应核实送检标本质量并承担标本交接后标本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12、医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加减项目。
13、每年找省级专家为检验科或者医院至少提供免费培训1次。
※14、如果医保查出因串换项目或者串换方法学或不合理医嘱套等所验项目出现的问题而所造成的后果由第三方独自承担。
※15、能够与医院进行LIS系统对接并承担对接开发费用,且向医院提供单独的终端账号进行报告传输及打印,特殊情况下向医院提供纸质版报告并送达。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行期为一年,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且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采购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付款方式及条件不变,最多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20000
最高限价(元):816.75
采购需求:查看
※1、第三方配备专门的物流团队,负责派专职人员每周6-7次(每周最多一天不收取标本,只限周末)进行样本接收、冷链转运,样品运输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规定要求且节假日可正常收取标本。
※2、第三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被检测标本的检测结果真实,按照医学检验质量控制要求保障数据准确。即保证按国家检验技术规范进行标本检测,并对样本的检验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因第三方检测结果错误导致的一切争议,由第三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4、第三方工作人员对于医疗机构所提供标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受检者信息登记内容只作为第三方该项检测信息留存工具,不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不以任何形式向外出借、出售、透漏相关信息。
※5、检测标本按照行业规范自发放报告之日起保存7天以上;在保存期满后,第三方应将检测标本予以销毁,如第三方未将检测标本予以销毁,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应由第三方自行承担。
※6、严格按照第三方检测目录承诺的回报时间回报结果(电子报告须具备检验报告单电子签名的合法认证)。
※7、第三方应核实送检标本质量并承担标本交接后标本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8、医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加减项目。
9、每年找省级专家为检验科或者医院至少提供免费培训1次。
※、如果医保查出因串换项目或者串换方法学或不合理医嘱套等所验项目出现的问题而所造成的后果由第三方独自承担。
※10、能够与医院进行LIS系统对接并承担对接开发费用,且向医院提供单独的终端账号进行报告传输及打印,特殊情况下向医院提供纸质版报告并送达。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行期为一年,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且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采购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付款方式及条件不变,最多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2002
采购需求:查看
※1、第三方配备专门的物流团队,负责派专职人员每周6-7次(每周最多一天不收取标本,只限周末)进行样本接收、冷链转运,样品运输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规定要求且节假日可正常收取标本。
※2、第三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被检测标本的检测结果真实,按照医学检验质量控制要求保障数据准确。即保证按国家检验技术规范进行标本检测,并对样本的检验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因第三方检测结果错误导致的一切争议,由第三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4、第三方工作人员对于医疗机构所提供标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受检者信息登记内容只作为第三方该项检测信息留存工具,不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不以任何形式向外出借、出售、透漏相关信息。
※5、严格按照第三方检测目录承诺的回报时间回报结果(电子报告须具备检验报告单电子签名的合法认证)。
※6、检测标本按照行业规范自发放报告之日起保存7天以上;在保存期满后,第三方应将检测标本予以销毁,如第三方未将检测标本予以销毁,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应由第三方自行承担。
※7、第三方应核实送检标本质量并承担标本交接后标本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8、医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加减项目。
9、每年找省级专家为检验科或者医院至少提供免费培训1次。
※10、如果医保查出因串换项目或者串换方法学或不合理医嘱套等所验项目出现的问题而所造成的后果由第三方独自承担。
※11、能够与医院进行LIS系统对接并承担对接开发费用,且向医院提供单独的终端账号进行报告传输及打印,特殊情况下向医院提供纸质版报告并送达。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2、需要每月免费为医院做院感并提供所需材料,出具报告。出现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13、每季度需要统计标本量,阳性率,并进行CASS药敏上报。年底统计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数量,耐万古霉素的粪肠球菌数量,耐万古霉素屎肠球菌数量,耐碳青霉烯类的大肠埃希菌数量,耐碳青霉烯类的肺炎克雷伯菌数量,耐碳青霉烯类的鲍曼不动杆菌的数量,耐碳青霉烯类的铜绿假单胞菌的数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行期为一年,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且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采购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付款方式及条件不变,最多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2日23时59分至2026年01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邮寄(建议采用顺丰,拒收到付邮件)的方式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U盘)(邮寄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95-1楼1单元97号1层,收件人:辽宁盛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340996788)。系统发生故障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启用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详见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县中心医院
地 址: 辽阳县首山镇新华路17号
联系方式:04197173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盛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年大街95--1号楼1单元97号1--2层
联系方式:0419-4127333
邮箱地址:18340996788@163.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文圣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盛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0231891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梓
电 话:1834099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