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西葛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内容 |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917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马伸桥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西葛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917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及村自筹资金353.3721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西葛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拟对村内基础设施进行整体提升,包含村庄修缮、村内基础设施提升整理(此内容区域包含对部分存量建设用地提升整理)和安装太阳能路灯。 2.2.建设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西葛岑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西葛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1)村庄修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内外沥青道路修缮,修缮共计10080平方米,包含C30混凝土路缘石,路缘石规格:50cm*10cm*20cm(长宽高),长度:4700米;混凝土硬化道路共计4300平方米;修缮文化广场仿石砖墙面,共计320平方米;修缮村庄街道地砖地面,共计130平方米。(2)村内基础设施提升整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物拆除共计4000平方米;给水取水管道200米;修复登山步道400米;安装变压器200千伏安1台(包括400米线路)。(3)村外太阳能路灯安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太阳能路灯,共计40盏,包含太阳能路灯基础(采用C20混凝土),埋深600mm,基础墩尺寸规格:400mm*600mm*200mm,路灯安装采用配套成品预埋件。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西葛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单独打印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具有防伪标识的社保证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27 09:00:00至2025-09-03 17: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关注本项目后按照本公告中第八条中“报名流程”进行操作,有问题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8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版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第1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18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现场报名:投标人携带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注册成功并关注该项目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推荐网络报名:(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天津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号:120066024018170013626;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款项用途+包号(2)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材料:投标人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并关注该项目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截图、开票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扫描成PDF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联系电话:13752142797,联系邮箱:344133105@qq.com)。(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开具文件费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所需材料。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西葛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西葛岑村 联系人:马国庆 联系电话:176949116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东区卫国道翰林园4-1-101 联系人:毛丽明 联系电话:1375214279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