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大新县新材料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A17#提升改造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2921 | ||||
招标人 | 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多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大新县新材料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A17#装饰装修工程, 总建筑面积16616.9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30日10:00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二)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泓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泓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0611774.20元 | ||||||
工期 | 2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力(注册编号:桂245242400714;身份证号:452501********02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祥彪(证书号:桂建安C3(2019)0005498;身份证号:450922********46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锋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0624170.46元 | ||||||
工期 | 2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代鹏(注册编号:桂245151863788;身份证号:450121********517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农愿江(证书号:桂建安C3(2019)0019852;身份证号:452130********12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铂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0616965.00元 | ||||||
工期 | 2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潘永乐(注册编号:桂245202100151;身份证号:452124********30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丽葵(证书号:桂建安C3(2021)4001021;身份证号:450121********636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时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0621531.64元 | ||||||
工期 | 2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明芳(注册编号:桂245131330816;身份证号:450121********012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冯晓健(证书号:桂建安C3(2024)0003690;身份证号:452129********00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3622571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