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兴仁镇2025年小型水库工程
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邻水县水务局关于邻水县2025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邻水务复〔2025〕9号)等文件精神,拟在我镇护邻社区、笔架村实施邻水县兴仁镇2025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现该项目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2024〕4号)文件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邻水县兴仁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邻水县兴仁镇2025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
1.建设内容
化林水库:对右坝肩进行灌浆防渗处理,并对该段库内岸坡进行硬化加固;坝顶两端增设限速限重标识牌(具体以设计图纸及财评清单为准)。
深井湾水库:对管理房前、后边坡进行加固处理,并设置相应排水沟;修复左坝肩坝顶,增设排水沟、引岸坡水至下游排水沟内;大坝内坡增设水位标尺;坝顶两端增设安全警示牌2块(具体以设计图纸及财评清单为准)。
2.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严格按图纸和财政评审清单要求实施。
(四)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五)发包价(固定价):人民币337396元(大写:叁拾叁万柒仟叁佰玖拾陆元整)。
根据《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邻府规〔2024〕4号)文件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应采取经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后的价格作为发包价(其中房屋建筑、公路、隧道、桥梁等工程下浮8%;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水利工程和其他工程下浮10%)。因此,该项目发包价已在《邻水县财政局关于邻水县2025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的审核意见》(邻财投〔2025〕474号)的财政评审预算控制价374885元的基础,上下浮10%。
(六)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近三年内在参与我单位项目招标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未履约的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B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单位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须知
(一)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由投标单位的法人持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持公司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持公司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其中之一人持单位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到邻水县兴仁镇人民政府一楼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现场。
注:《资格审查文件》中需按序包含以下资料且每页资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须贴封条。
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
单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单位有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各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名单截图(包含: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的项目经理持公司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法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参加投标活动。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本项目资质及具备竞争投标条件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投标,否则视为无效竞争,报名未达到3家投标企业,不予开标。
五、确定方式及流程
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2024〕4号)文件执行。
六、履约事项
1.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3日后且无异议,中标单位项目需按发包价10%缴纳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人民币33739元(大写:叁万叁仟柒佰叁拾玖元整),本次项目不接受履约保函,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凭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发票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完工且经县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提交书面申请,该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无息退还)。
2.现场踏勘:项目业主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己承担。未自行到现场踏勘的投标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邻水县兴仁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邻水县兴仁镇河边街237号
联系人:孙先生(18696958769)
王先生(15284910097)
邻水县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