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07,67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FJZDTBJ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州市龙马潭区 2022 年 1-6 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二标段)补遗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泸州市龙马潭区 2022 年 1-6 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二标段),现补遗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更改为9007674.44元,现重新上传财评报告及招标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09时30分”更改为:“2026年01月27日10时30分”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18时30分”更改为:“2026年01月26日18时30分”。 注;1、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6年12月31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附件:承诺函 承诺函 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 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补遗文件01》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 2025年12月31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招标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泸州航发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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