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昆明高新一小教育集团高新第一实验学校2026年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CZX-2026-00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本招标项目昆明高新一小教育集团高新第一实验学校2026年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招标人为昆明高新一小教育集团高新第一实验学校,资金来源为学校家长自筹,出资 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昆明高新一小教育集团高新第一实验学校2026年校外供餐服务项目1.2招标范围:为昆明高新一小教育集团高新第一实验学校提供午餐配送服务,供餐人数及 规模我校目前学生人数884人,教师人数64人(师生具体人数以实际情况为准),学校目 前一校两址办学(八九年级在昆明城市学院崇仁楼,七年级在五华区海源北路高新第一实验 学校金川府校区办学),现有2间用餐教室,不具备食堂、炊具等制餐条件。餐费标准:普 通餐15元/人/餐(含税);清真餐16元/人/餐(含税);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 要求》,招标规模金额约2800000.00元。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一年(具体供餐天数以实际发生为准),供餐合同一学期一 签。因甲方新校区在建中,若在服务期内新校区建成并需搬迁,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但 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中标供应商应以积极配合,不得因此提出任何补偿;(①如因政策调整、上级关于校园食品安全规定要求等因素导致学校不能继续履约,学校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②如供餐单位不履行相关责任或服务满意率较低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服务期间对学生及教师进行师生问卷调查,连续两次综合满意度达不到 85%的,学校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果全校有 15%以上(含 15%)的师生向学校书面提出对学校供餐用餐服务不满意的申请,中标企业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将进行解除合同,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中标人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1.4服务地点:昆明高新一小教育集团高新第一实验学校。1.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小学校园食 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云南省中小学校 园餐“十化”管理规定》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 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1.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学校家长自筹,资金已落实。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集体用餐配送资质,从业信誉良好;2.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2.4投标人具备与供餐规模相适应的加工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 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2.5投标人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能确保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分餐、运 输、餐具清洗消毒全环节安全规范(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2.6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供餐能力(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辅食、清真食品的能力及集体用餐配送资质):2.7项目人员要求:项目服务从业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明;2.8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或 2024年)经非本单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9信誉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或者被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 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并提供承诺书;2.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 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不满三个 月的不需提供)。(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纳社会保险所属时间在投标截 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 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 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 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2.11信用记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2.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3投标人须承诺若有幸中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 任、社会信誉,且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食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变质、不变 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提供相关承诺书;2.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招标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 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①现场获取:持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授 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盖章扫描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材料)获取招标文件;②网络获取:将文件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按要求将所需资料的清晰扫描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发送完资料后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资料获取招标文件;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温馨提示:投标保证金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入其他账户的视为无效,后果自负;未按本公告要求时间及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投标文件的递交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4.2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4.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zsczxm55@163.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