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检修检测服务管理办法》(海船检〔2019〕172号)及《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船舶检验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水函〔2022〕195 号)的要求,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拟对被采信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开展现场监督。因船舶检修检测涉及船舶消防系统、救生设备、无线电设备、无损检测设备等专业技术和设备,执法总队拟采购社会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并由第三方出具技术服务报告。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第三方单位,具体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次监督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9家:
1、南京玛瑞特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地点:南京)
服务项目:船舶航行安全和无线电设备、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VDR/S-VDR)
2、南京雨门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地点:南京)
服务项目:气胀式救生设备、船舶消防系统和设备、救生艇/救助艇、降落设备和承载释放装置
3、江苏惠海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地点:南京)
服务项目:气胀式救生设备、船舶消防系统和设备、救生艇/救助艇、降落设备和承载释放装置、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VDR/S-VDR)、船舶航行安全和无线电设备
4、南京海威船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点:南京)
服务项目:船舶消防系统和设备
5、唐山安通船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点:唐山)
服务项目:船舶消防系统和设备、气胀式救生设备
6、宁波市永航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地点:宁波)
服务项目:船舶消防系统和设备
7、厦门科维检测有限公司(地点:厦门)
服务项目:船舶无损检测
8、武汉海安船舶消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地点:武汉)
服务项目:船舶消防系统和设备、救生艇/救助艇、降落设备和承载释放装置、船体测厚
9、瑞斯达(阳江)船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点:阳江)
船舶消防系统和设备、救生艇/救助艇、降落设备和承载释放装置、气胀式救生设备
二、工作时间
签订合同之后起2026年3月底之前完成。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3、熟悉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监督相关法规文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采购预算
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该费用包含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设备费、交通费、住宿费、材料费等)
五、具体要求
凡具备以上条件,愿意参加该项目报价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12:00前将报价相关材料寄送至南京市鼓楼区热河南路101号交通执法总队五支队,或电子邮箱发至4395396@qq.com。我们将结合报名单位的技术力量和报价的情况,比选一家实施单位。
六、联系人
朱勤一 电话:025-89608369
特此公告。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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