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工程监理【已变更】
(招标项目编号:2018-440300-54-01-719463005)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项目编号:2018-440300-54-01-719463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018-440300-54-01-719463005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1-07 09:00:00至2026-01-28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1-14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1-23 17: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 |
| 经办人 | 杨工 | |
| 办公电话 | 23881351 | |
| 电子邮箱 | yangruoqiao@shenzhenmc.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冯工 | |
| 办公电话 | 15019241059 | |
| 手机号码 | 15019241059 | |
| 电子邮箱 | fengxiao@shenzhenmc.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 | 其他,深圳市坪山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和深大、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坪山站改造工程范围(含配合开通运营的场站接驳设施、市政工程、城际与地铁改造及换乘通道,南广场景观工程等)内的前期工程(含绿化迁移、交通疏解、给排水、通信管线改迁及恢复等)、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装饰装修、人防工程以及同步实施工程等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不含环境监理、燃气监理和电力监理,但需负责地盘内所有管线的总协调)。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499.3448万元 | |
| 计划总投资 | 1,000,000万元 |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计划开/竣工日期 | 2026-01-31 至 2028-06-30 | |
| 计划工期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28 18: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监理资质:具备1、2、3之一:1、住建部资质/监理/监理专业资质/铁路工程/甲级;2、住建部资质/监理/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3、住建部资质/监理/监理综合资质/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级及以上; |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接受利害相关方投标,利害相关方投标需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深建规〔2018〕3号)执行。3.投标人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与本工程相对应的工程施工中标人存在隶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将不被推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4.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5.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 | |
|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是 |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至截标之日止,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至少1项监理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铁路站房或地铁车站的工程监理业绩。 | |
| 其他投标条件 |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 1 |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2.依法必招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问题依据招标人及其上级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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