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区)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综合[20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张会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张会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A区总建筑面积1596.13平方米,包括蔬菜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553.74平方米;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42.39平方米以及其它设备配套设施等。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经理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6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三)其他3.7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3%80%81%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www.ccgp.gov.cn)%E7%AD%89%E6%B8%A0%E9%81%93%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1%E4%BC%81%E4%B8%9A%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3%80%81%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9%BB%91%E5%90%8D%E5%8D%95%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EF%BC%88%E4%BB%A5%E5%BC%80%E6%A0%87%E5%BD%93%E5%A4%A9%E7%8E%B0%E5%9C%BA%E6%9F%A5%E8%AF%A2%E4%B8%BA%E5%87%86%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6%97%A0%E9%9C%80%E6%8F%90%E4%BE%9B%EF%BC%89%E3%80%82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1
09:00至2025-12-06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ggfwpt/%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ggfwpt/%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2)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元。(3)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付费主体为“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海兴县张会亭镇人民政府;河北中安承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海龙;郭春景、杨帅,联系电话:0317-6676008;0311-8567383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6621159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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