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8年后勤食堂乳制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非招标)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对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8年后勤食堂乳制品采购项目的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1330-202503089
二、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8年后勤食堂乳制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采购乳制品品种:纸(塑料)杯装、屋顶盒等包装系列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奶(风味发酵乳、风味酸乳),上述品种主要为低温和常温系列产品。(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采购清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报价人须具有所报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e车网(网址链接:http://www.ecrrc.com/)、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发布。
2、报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采购文件:
(1)e车网:
1)登录e车网(http://www.ecrrc.com/),依据网站指示进行在线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须再次注册。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e车网(http://www.ecrrc.com/)→“采购与招标”进行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浙江政府采购网: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采购公告”→“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进行采购文件下载。
(3)如遇平台报价问题,可联系采购人,电话:马工,0571-69821068。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e车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报价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请报价人关注网站信息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0:0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报价人须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寄送文件后,需电联报价接收联系人,确认报价文件已收到。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本项目报价接收联系人本人收到时间为准(非门岗接收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楼综合科。
报价接收联系人(采购代理):周彬,电话15068794438。
同时,报价人须在e车网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e车网(“http://www.ecrrc.com/”)→“采购与招标”找到对应项目→缴纳保证金(如需)→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编制好的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
报价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八、报价文件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若首次公告报价不足3家(二次或后续公告报价不足2家),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九、评审办法
1、本次采购采用先询价后谈判的评审方式。报价人根据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和服务方案。
2、采购人内部公示入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及其服务方案,后由员工通过钉钉平台投票选择,按报价人得票率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得票率大于20%且排序前2名的报价人获得谈判资格;若得票率大于20%的报价人不足2名,则得票率大于20%的报价人直接获得谈判资格;空缺名额由采购人从剩余报价人中按得票率由高至低排序依次选择报价人作为二次投票候选人(候选人数量按得票率总和累加至50%止),进行二次投票;如所有剩余报价人得票率总和未超过50%,则所有剩余报价人均作为二次投票候选人,二次投票后得票率大于20%的报价人按得票率由高至低排序补足空缺名额,获得谈判资格,以此类推。
如得票率相同,以采购人抽签方式确定报价人排序。
3、采购人与获得谈判资格的报价人进行谈判,若双方未能就服务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则采购人有权按照谈判前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中得票数排序依次与下一报价人进行谈判,直至最终入围2家报价人,或重新组织员工投票(已谈判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价人不参与重新投票),或终止本次采购。
4、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审方法》。
5、成交结果将在e车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如公示期内无异议,采购人将于公示结束后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
十、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一、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含增值税)模式,仅确定货物综合单价(含增值税)。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含增值税)固定不变,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十二、合同有效期及服务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前150天,若成交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续签本合同的申请,在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保持不变且本合同未提前终止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双方可续签合同至2030年9月30日。如成交人未在前述要求的期限内提出续签合同申请,则视为成交人放弃续签。
2、服务期限: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
十三、付款方式
1、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在合同生效之后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以人民币付款。若采购人以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的,成交人须按照银行规范或采购人要求进行办理,由此产生的利息或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成交人未按要求办理的,采购人将不承担相关利息或费用。因成交人原因导致被拒绝兑付的,所有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2、货到验收合格后次月结算货款。成交人凭经采购人确认的上月货物清单、货物验收单及有效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增值税发票若是开“货物一批”时,应附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货物明细清单),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60日内支付应付金额(含增值税)的100%。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十四、代理服务费(含代理费及评审专家劳务费):
1、本项目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标准:人民币叁仟元整(含增值税),小写:¥3000.00。
2、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标准:按成交项目实际产生的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单个项目存在多次评审的,成交人据实支付其成交当次评审的评审专家劳务费)。
3、结算方式及时间:
若产生多个成交人,则由所有成交人均摊代理费及成交当次评审的评审专家劳务费。
成交人以转账方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支付,请报价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采购代理应向成交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账户信息以采购代理通知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71-69821071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466号杭州地铁运营大楼822室。
本项目需求咨询联系人:肖工
电话:0571-69821199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466号杭州地铁运营大楼1031室。
采购代理: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商务咨询联系人:周彬
电话:1506879443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楼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